從供應商到收貨人
- 01 集貨
供應商交貨前,先對應產品、包裹與採購記錄。
- 02 準備
核對、測量並包裝貨物,讓每箱與箱內明細保持對應。
- 03 運輸
按確認的國際渠道安排運輸,銜接必要的轉運環節。
- 04 送達
完成目的地手續,並核實最終派送與簽收記錄。
說明貨物情況
提供起運地與目的地郵遞區號、品名、件數、包裝後尺寸及毛重。主動說明電池、液體或特殊作業需求,另提供備貨日期、配送要求與約定的貿易術語;資訊不完整會降低報價參考價值。 尺寸須量取包裝後最外緣,包括鼓起或突出部分,不能只填產品本身尺寸。重量應使用含外箱、防護材料的毛重,註明公分、公斤等單位,避免輸入口徑不同造成誤差。
拆分費用
要求分別列出取貨、國際運費、目的地作業、通關服務與配送費用。另行確認關稅、稅款、保險、倉儲及可能的附加費,核實幣別、有效期、計費重量算法,以及哪些項目仍為估算。 再確認計費重量按單件或整票計算,尺寸與重量如何進位,以及是否有最低計費重量。附加費也應核對觸發條件,不能只記錄沒有條件說明的金額。
確認服務範圍
詢問報價涵蓋的起點與終點。港到港與門到門涵蓋的作業不同。說明進場限制與預約要求,並索取實測尺寸、路線或貨物資訊變動時的調價規則。 報價必須與最終交運貨物的實際條件相符才有參考價值。確認是否涉及樓層搬運、裝卸設備或配送預約,並請服務商說明這些需求是否納入報價。
範例:輕貨放在大箱裡
僅作計算範例:外箱為五十乘四十乘三十公分,實重八公斤。假設雙方明定體積重除數為五千,計算得十二公斤;這個數字不能視為所有承運商的通用費率規則。 比較包裝方案時,仍須確認適用除數、進位、最低計費量及附加費。縮小外箱可能降低體積重,但不能為節省運費而減少必要防護。
用相同基準比較兩份報價
將兩家報價依相同幣別、包裝尺寸、起訖地點及服務需求排列。門到門報價仍可能不含關稅或查驗;港到港則可能需另安排碼頭提貨與內陸運輸,不宜只憑名稱判定全部包含。 逐項標示排除項目與暫估費用,再比較預估總額及不確定部分。尚未確認的收費應記錄觸發條件與付款人,不要預設不會發生。
報價後仍須管理變更
保存已接受的報價及計算依據。若供應商增加箱數,或倉庫重新包裝改變尺寸,應在出貨前要求重新試算,並約定誰可核准額外費用。避免只更新作業單卻沿用舊價。 收到最終帳單後,將每項調整對應至實測資料、服務變更或契約計費條款。無法對應的項目應及時詢問,保留雙方說明與確認紀錄。
寄貨前檢查
- 向所有服務商提交同一份貨物說明。
- 以書面確認包含與不包含的費用。
- 確認最終帳單與報價可能不同的原因。
官方參考資料
本頁為一般規劃資料。要求與費用取決於貨物、目的地及管道,寄貨前請核對適用規則。